第六章 专业录取的制胜技巧
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办法,也就是专业录取办法,这一条款无疑是招生章程中最有分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考生来说,这既是最重要的关键一环,又是最难以掌握的,其专业性和技巧性都是最强的。
笔者曾作过一次调查,被调查者近百人,且大部分是大学生,还有一部分是刚填报完高考志愿的高考生,他们几乎全部都只知道,考生进档后专业的录取办法仅有分数优先,就是通常所说的按高考总分(或招投总分)排队从高往低录。对于专业级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不仅知道,而且非常重视;但对于专业优先这种考生进档后确定专业的办法,却很少有同学知道,当被告知有此办法时,他们表现出的大都是惊讶:还有这种办法?这说明,许多考生非常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2009年,广东珠海的应届毕业生小苏因自己高分退档、别人低分录取而状告广东省教育厅和西南财经大学就是最典型的一例。对此,作者曾在《广州日报》上撰文指出:对于这起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事实确如该校所言,“整个录取过程公开公正,不存在任何猫腻”。笔者虽然非常同情原告,但也认为,原告的胜率极小、败局已定。为什么?因为“612分未被录取,605分却被录取”,这首先不是是否公平的问题,而是是否违规的问题。如果该校未违规,也就不存在录取操作上的不公平问题,更谈不上由此构成侵权。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笔者知道,我国高考招生的现实中早已存在“高分退档、低分录取”的专业录取办法。可悲的是,很多考生和家长都不知道或不理解这种办法,自然也就不会选择有利于自己录取的学校及其专业确定办法。”
一、专业录取多达十五种办法
(一)高招录取有什么特殊性?
高考招生、高校录取的特殊性就在于:1. 这是因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高职专科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这是因为,一方面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另一方面,教育部还明确规定:“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可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编制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各高校须按有关计划管理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招生来源计划。”
举例来说,我国高考招生的基本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于考
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这个比较容易统一招生标准及要求并加以把握的方面,仍然有许多不同的情况。如民用航空院校、公安司法院校以及普通院校中的航空专业(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等)对于考生的思想品德要求就非常严格,通常是在考生思想品德合格的基础上,还要加以面试和政审,只有这些都合格了,才可以填报高考志愿。如中国民航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吉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等。可是,上述院校中所开设的普通专业(即非航空、非公安司法专业)是不需要面试和政审的。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那就比较复杂了。即便是普通专业之间的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同一个考生的身体状况,报考A大学的a专业不能录取,可是报考A大学的b专业就可以录取;或者是报考B大学的a专业也可以录取。
至于考生的高考分数,那就更复杂了。从表面上看,有一个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校线),但是不是所有的考生考分达到和超过了校线(德、体合格),就一定可以录取呢?不是的。首先,录取是有条件的,什么条件?服从学校的专业调剂。其次,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就一定可以录取呢?也不一定。如果在选择学校时不考虑其专业录取办法,也会被退档。因为有的专业录取办法会让进档的相对高分却变成了相对低分,有的专业录取办法也会让进档的相对高分遭遇到“调无可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