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铁道部长刘志军巨额贪腐案在网上热传,刘志军也因之被网友戏称为“第一个公示财产的高官”。与此同时,教育系统内腐败案渐呈高发趋势,引起广泛关注:江西省纪委通报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涉嫌严重违纪,已被组织调查;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校长邹世凌、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范昕建因涉嫌严重违纪,先后被纪检部门调查,此外,三所高校亦有数量不等的中层干部被一并调查。
早在两年前,中国社科院在《2010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就曾提到“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近日的一些高校“前腐后继”又加上新的佐证。我们不禁要问:高校本是教书育人的神圣所在,为人师表者本应学高为师、行为世范,而一校之长、一院之长就更应洁身自好、为人表率,怎么也在贪腐路上一路“冲锋”?“腐败门”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毒瘤,尽管饱受诟病的“大学行政化”是其中诱因之一,但监管缺失、监督不力的问题更要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如今的高校早已今非昔比,不再是一贫如洗的“清水衙门”。近年来高校合并、扩招,需要大兴土木和上马大量的工程项目,于是,持币待购的高校在基建、采购等领域很容易获得权利寻租空间;高校自主招生权日渐扩大,稀缺的招生名额决定着学生乃至多个家庭的命运,直接握有此项权力的校领导自然容易成为各路家长追捧、请托的对象。此外,自1999年启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各高校逐步开放校内后勤服务市场,意图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实现后勤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改革毕竟还在进行中,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还一直不完善,高度垄断的机制依然延续,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纵观近年来高校腐败案,正是集中在基建、采购、后勤和招生这四大领域。
作为事业单位,高校资金运作理应向社会公开、并受到全社会的监督。然而,一桩桩的校园腐败案却揭示出监督缺位、监管不力。从监督主体上看,现阶段地方行政部门无法直接监管高校、高校主管部门又往往“鞭长莫及”,高校反腐监督主要还是依靠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无数事实反复证明,同级监督的效力微乎其微,监督方式有天然的局限。要真正遏制高校腐败,不仅要落实事发后严格问责的追究制度,更要做好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监督,构筑一道反腐倡廉的“全面监督防线”,引入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引入公众舆论,同时大力发挥学校内教代会、工会、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校务公开,让师生参与到学校管理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已被提升到事关生死存亡的重要地位,以育人为己任的高校更不该成为社会监管的“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