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实用写法指要
按2007年起全国普通高考新课程标准语文科考试大纲所界定的实用类文章,包括范围较广,指新闻、通讯、访谈、调查报告、传记、社科论文等,高考中主要应用于阅读,而写作上几乎应用不到,因此本节不作讲述,只扼要介绍传统体裁分类下的说明文和常见应用文的体裁特点和写作要点,因为在目前的高考写作中可能会用到。
一、说明文知识图解
说明文 |
特点 |
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兼用叙述、描写、议论 | |||
以解说或介绍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构造、功用、类别等为写作目的 | |||||
以事理的含义、特点、演变为主要内容 | |||||
以客观准确为基本要求,一般不表达作者的感情倾向 | |||||
分类 |
按说明对象分 |
事物说明文——解释、介绍实体性事物 | |||
事理说明文——解释、介绍抽象性事物 | |||||
按写作方法分 |
介绍性说明文——一般是介绍实体(建筑物、用品等)事物 | ||||
描述性说明文——说明与描写结合,形象具体地说明事物,具有一定的文艺色彩 | |||||
记叙性说明文——说明事物的发展或生产、操作过程 | |||||
阐释性说明文——说明结合议论,阐释抽象的事理 | |||||
按功用范围分 |
一般说明文——说明一般事物或道理 | ||||
科技说明文——说明科技产品或高新科技知识 | |||||
应用说明文——以说明书、简介、规则等为主要样式 | |||||
方法 |
下定义 |
用判断句对事物本质特征做简明概括的说明 | |||
举例子 |
列举事例对事物做具体说明 | ||||
分类别 |
按照一定标准、角度对较复杂的事物进行分类,再逐一说明 | ||||
打比方 |
运用比喻方法,对事物或事理进行形象化的说明 | ||||
作比较 |
将此事物与彼事物进行比较,说明此事物 |
横向 |
类比 | ||
对比 | |||||
纵向 | |||||
引资料 |
引用经典、文献、名言、诗词、歌谣、传说等进行说明 | ||||
列数字 |
用数字资料对事物加以说明 | ||||
画图表 |
通过画图、照片或列表的形式对事物进行说明 | ||||
作诠释 |
就事物的某一特点做些解释 | ||||
摹状貌 |
对被说明对象进行状貌摹写 | ||||
顺序 |
空间 |
由外到内 | |||
由下到上或由上到下 | |||||
由前到后 | |||||
时间 |
按发展过程 | ||||
按工艺流程 | |||||
按认识过程 | |||||
逻辑 |
由主到次 | ||||
由浅到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