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教育讯 随著联邦预算案(Budget Bill) C-31法案6月19日在国会通过,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取消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的法案也正式生效。受该法案影响的申请个案达到2.2万个家庭,移民部将在未来数月退回相应的申请费、申请文件或者投资款。且基于新移民法条例s87.5,申请人将不再拥有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同时,加拿大联邦法院也已于6月26日就1300余家联邦投资移民“一刀切”集体诉讼案正式作出裁决,由95名华裔联邦投资移民项目(FIIP)申请人对联邦移民部长提出的集体诉讼宣告驳回。
哪些申请可以免除一刀切?
加拿大加华移民集团总裁官国荣先生指出,根据移民部6月20日的一份编号为585的Operational Bulletin「操作手册」, 还有极少一部分的申请可以继续审理,但要符合如下条件:
1、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之前,已对申请人做出原则性批准,虽然6月19日前还未作出最后批准(最后批准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安全和犯罪背景查核结果以及健康检查结果);
2、移民官在2014年2月11日当天或之后,才对申请人做出原则性批准,但在6月19日前已作出最后批准的申请,那么该批准仍然有效,后续程序可继续下去(包括核发永久居民身分的确认信等);
集体诉讼为何被驳回?
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官格利森(Mary Gleason)在其书面判决中指出,移民部长并没有义务要对申请人的承诺及移民政策的方针负责,移民部长仅向国会作出的承诺负责。
【法官观点】:针对原告律师在聆讯时提出的主要论据──魁北克申请增额比例不公,法官格利森在判决书当中表示,加拿大政府可以拒绝其他省份要求得到与魁北克省相等的待遇。
【律师反驳】:为此莱希在一份声明中指出,移民部允许魁北克省每年接收15亿元的投资资金,但却关闭其他所有省份同样的资金来源。若按照法官的「公正平衡支付」(justification equalization payments)理论,魁北克则是全国唯一一个贫穷和需要5年免利息贷款的省份。
【法官观点】:法官格利森还认为移民部长拥有全权,并在法律的目的下实施该权力。
【律师反驳】:莱希却认为,取消投资者的申请权利并不是出于法律的目的,而是移民部长为了吹嘘他在改革后能够快速处理积压申请的功劳。
【法官观点】:法官格利森还引用2013年增加的新法规,用「允许移民部重开被告申请案例对其他申请人不公」的理由,拒绝了申请人的要求。
【律师反驳】:莱希则强调,当「新移民法修正案」(Bill C-31)通过以后,所有的申请人先后顺序便不复存在,这一点已经在聆讯时得到格利森的认同。而事实上格利森正是在该法案得到通过之后才写下判决书内容的。
申请人仍可继续上诉
该案件在今年6月5日展开了初审后,如期在国会休会之前得到判决,这个判决虽然只涉及95名投资移民申请者﹐但结果却让至少1,300名中国富豪赴加的愿望再次跌入谷底。法官允许原告上诉至联邦上诉法庭,代表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继续上诉正是申请者的意愿。
但是上诉的形式是以下三种的哪一种还需继续确认:
1、所有涉案家庭均需各自分开递交其上诉申请;
2、涉案家庭可以合并他们的上诉申请,联名递交;
3、涉案家庭群体里只需一户家庭递交上诉申请,联邦上诉庭的判决便会涉及这1300多个家庭。
如果联邦高等法院最终的裁决仍然有利于申请人的话,则移民部就必须继续处理完这些申请个案,因为联邦高等法案做出的裁决将会是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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