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和专家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法律制度成为代表委员、专家的讨论焦点。
与会代表、委员均提到了一个历年全国两会都曾被提及的“老问题”:废除嫖宿幼女罪。
朱征夫委员、刘晓静代表强烈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2014年全国两会上,朱征夫委员也提出废除嫖宿幼女罪的提案。“全国人大已给予了积极的答复,他们也支持废除嫖宿幼女罪,但法律的修订有一个周期。”他和张雪梅都表示对这一罪名的废除充满信心。
张雪梅表示,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各省掀起修订法规的高潮。一些省规定了针对教师的“发现性侵儿童情形强制报告义务”。
“我们遗憾地看到,10年后,法规依然难以落到实处,因为还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缺少强制性。”张雪梅说。
童小军呼吁,建立多重监督体系,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对家长、教师等监护人的监督。
朱征夫委员建议各地妇联、街道办等组织部门,从行动上加大对社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关注。“比如在其监护人不到位的空白时间段,设立多名成人专人在场管理的社区未成年人临时托管点,由社区自身、行政部门、未成年人监护人三方共同出资维护。”
近年来我国还有多起亲生父亲、继父性侵子女的极端事件被曝光。现行法律中虽然有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缺乏具体规定。
“制度建设是第一位的,不可能期待所有坏人变好,只有用制度去斩断黑手,建立一套对孩子侵害行为的快速监测、热线报告、评估、帮扶的监护制度。”倪春霞表示。
她介绍,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政部门有一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就可以代表国家来履行监护义务。
2015年1月,江苏徐州一名父亲性侵10岁亲生女,地方民政局申请撤销了其监护人资格。这也是我国1月1日颁布实施《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
“这是一个好的开头。”朱征夫说。
对此,朱征夫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与司法裁判的对接机制,通过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实现对监护人监护权的转移。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
李一飞建议民政部门尽快探索、建立剥夺监护人监护权后的未成年人的安置问题。“如仿照国外已有成功实践经验,成立由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的福利性质非盈利机构。”
同时,专家学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培育服务社区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成长,并适当考虑购买第三方服务。
注:女童保护项目将在“女童保护”官方微博、微信公号(nvtongbaohu)、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微信、京华网、中国网、网易教育频道、今日头条等平台推送“防性侵一堂课”教案和公开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