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教育篇
教育支出4101.9亿元,完成预算99.2%,增长8.2%。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253.9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847.98亿元。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支持公办民办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将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再提高40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寄宿制学校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水平。支持地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
从2014年11月起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惠及32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继续支持地方解决好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推动地方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和引导地方在优化布局基础上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健全体现内涵式发展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继续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将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纳入国家资助范围,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惠及约660万名高校学生,488万名普通高中学生和1234万名中职学生。
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教育篇
主要支出政策:
教育方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聚焦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大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县镇“大班额”学校扩容改造、中小学生活附属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将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两项助学金标准从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引导和激励地方加快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地拨款制度建立、经费投入、改革发展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改革完善中央高校投入机制,合理分担培养成本,促进内涵式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推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优化就业支出结构。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教育方面增长有: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327.5亿元,增长6.3%;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47.88亿元,增长24.6%;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04.92亿元,增长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