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石EB-5控股公司经理及总法律顾问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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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年在EB-5界“排期’是个热门词 。如今,由此产生了另一个热门词: “再部署”。本文将探讨排期及再部署的衍生及概念上的内在联系,包括为何要讨论再部署,以及解决排期及再部署的几个潜在解决方案。
为何要讨论再部署?中国申请人对EB-5签证的需求远远超过可用签证的数量。国务院每月颁布的签证公告板发布I-526截止日, 即中国大陆出生的投资人开始最后阶段使馆面试或者转身份的日期,为2014年9月1日。 这样的延迟现象便称作“排期”。
据美国移民局监察办公室的信息, 目前EB-5项目中大陆申请人要获得永久绿卡的时间可能要10年或更久。 目前市面上典型的EB-5贷款期为5年,可做两次一年延期,期间产生的间隔时间段使EB-5资金处于不确定又不易处置的状态。 若EB-5本金归还给投资人,这些投资人不再符合移民局对于资金“有风险”的要求,进而使得投资人不能在I-829期间获得永久绿卡。
排期的潜在解决方案
约翰康宁(德州共和党参议员)在其立法草案《2017年EB-5移民投资人签证及区域中心项目综合改革法案》中,以及兰德保罗(肯塔基共和党参议员)在其提议的《投资本国社区法案》中都试图提出解决EB-5排期的方案。两位参议员都在其提案中建议按家庭作为EB-5签证单位,即只把主申请人算作EB-5签证配额使用人。 由于目前每份I -526申请将平均需要三个签证, 该提案将有效使排期缩短三分之二。若新EB-5法案中存在“对EB-5签证的数量限制仅适用于主申请人,而不计其配偶及子女”的描述,而且法案最终在国会通过,这将成为日益延长的EB-5排期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投资人若有意投资到地处乡村地区或经济压力较大的都市区项目,国会可能提出另一个套解决方案。有两年多时间 EB-5立法草案提议预留签证以奖励乡村地区或经济压力较大的市区投资项目。截至今日,该提议虽然尚未出现在任何一个立法草案中,但相关讨论已经开始,即为该项目的投资人开辟某种类似于“快速通道”的渠道作为奖励。若国会通过包含有此提议的EB-5法案,可预知“快速通道”将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排期问题。
解决排期最简单的方案是国会直接增加可用EB-5签证数量即可,要么增加总数,要么通过综合移民项目改革方案重新分配签证数量。目前以上两种方案貌似都不可能实现,除非国会两党同意并通过长期的EB-5立法。此外,长期EB-5立法中若包含排期的解决方案,尚未明确具体哪一种, 因此专注于再部署方案及如何满足移民局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再部署的潜在解决方案
根据美国移民局2017年6月14日更新的《政策手册》中的某些条款, 政策要求每位投资人在持有有条件绿卡登陆美国两年内,其50万美元投资本金应在新建商业企业中处于“有风险”状态。 两年时间从EB-5 投资人通过使馆面试后登陆美国开始算,或者对于持有其他签证已经登陆美国的投资人,从转身分开始算(即“存续期”)。
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中确认允许对于EB-5资金进行再部署,很多情况下将认为不会造成重大改变。 美国移民局也指出EB-5资金再部署的领域必须在原新型商业企业的“业务范围内”,并且再部署的方式是跟商业行为有关,这样明显排除了诸如投资市场化证券等纯消极投资。由于这个原因,若新型商业企业在获得EB-5还款后,仅仅把投资款存于银行或置于证券账户中,投资人无法符合存续期的要求,投资人有可能无法获得有条件绿卡,若投资人已拥有有条件绿卡,则无法去条件。
开发商更倾向于将EB-5资金投入该开发商正在建设的另一个新项目。 该方案给开发商带来极大便利,但是对于新型商业企业却需要考虑风险:开发商的下一个项目若不成功,或者跟最初投资的项目风险指数不同。 毕竟当一名EB-5投资人最初选项目的时候,投入大量时间对每个项目做分析, 比较之后才做出选择。如今将资金投入一个不是投资人而是开发商选择的项目,这样是否公平? 此外这样的做法貌似令投资资金缺乏流动性且没有多样性。 一旦资金进入新地产项目, 则无法保证当投资人存续期结束时有现成资金可以为投资人还款。
美国移民局声明若最初投资的项目已完工且创造了要求的就业岗位,则资金再部署时没有创造就业岗位的要求,这样EB-5资金有机会投入到运营中的地产资产而不存在开发风险。 若这类贷款或投资,或者贷款及投资资金池由地产资产做抵押, 这就类似于投资人最初投入的贷款或投资项目。 这一做法应满足《政策手册》中所规定的将资金再部署到“新建商业企业的业务范围内”。 当选择投资项目时, 新建商业企业应选择有良好业绩的项目,以此降低再部署后投资人等待获批期间带来的风险。 新建商业企业应该寻求富有灵活性及资金流动性的项目,使得投资人满足存续期间的要求时通过具有灵活性的赎回方拿回资金获得还款。
例如,可以投资到有第三方管理并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过渡资金工具。 该基金为出租公寓和医疗地产所有者提供短期过桥贷款, 未来由HUD、房地美、房利美等政府授权机构提供的永久贷款进行再融资。 这类贷款将由多个地产资产及不同位置的资产做抵押, 因此具有多样性,降低了EB-5投资人的风险。 作为体现赎回时资金流动性的例子, 该基金使每位EB-5投资人在存续期结束时就可以拿回资金,因此当美国移民局允许收回有风险投资时, 每位投资人可以立刻拿回资金。
排期的发展产生了对资金再部署工具的需求,这是EB-5界出现的新问题。 尚无征兆显示出申请的处理时间会缩短,因此确保EB-5资金妥善再安置是非常重要的。 当投资人等待签证最后审理期间选择再部署方案时, 选择符合美国移民局要求、安全、易变现的方案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