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讯 “新疆哈密地区出台规定:不准用公车接送领导干部上下班。”1月13日20时50分,新疆哈密广播电视报总编辑纵华在微博发布了这样一条微博。虽然这条微博不到30字,却引发网友的关注、转发和评论。新疆都市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只是哈密地委、行署出台改进工作作风12项规定中的其中一条。
1月8日,哈密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召开,往年会期为两天,今年会期压缩至1天。1月11日,哈密地委、行署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十二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这一条:“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得公车接送。开展绿色办公活动,倡导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两小时空调;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降耗的办公设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除此之外,《规定》要求,到基层调研每年应不少于60天,要轻车简从;简化迎送、接待,调研点一律不悬挂标语、彩旗,也不得通过显示屏等制作和显示欢迎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刻意摆放花草,合理安排汇报会,注重调研实效。
哈密地区把每年3月确定为地区“无会月”,并减少其他会议活动数量,精简合并会议。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用餐和住宿标准,严禁发放纪念品,严禁地区内各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格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同时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规范出国(境)和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地委委员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不题字、不作序,不担任社会组织和杂志刊物的名誉职务,对外接待工作不超过45分钟。
哈密地委秘书长、地委办公室主任王毅告诉记者:“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执行好、贯彻好规定。一是领导要带头,要以身作则,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为大家做出表率;第二是领导机关要带头,令行禁止,为基层为各个方面做出表率;第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从1月14日起,哈密地区纪检委抽调相关人员,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我们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特别是对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用公车接送上下班的问题进行严查。”哈密地区纪检委副书记周胜兵说,他们已经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