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2月20日电(记者李放、王澄橙、李黔渝)地处中国西南的贵州省麻江县5名男孩因家长疏于管护,18日在烤烟棚内窒息死亡,其中年龄最大的只有5岁;1个月前,河南兰考的一场大火夺走了7名儿童的生命;而在3个月之前,上海发生多起幼童坠亡惨剧,起因都是家长疏于看护…… 在过去短短的100天中,这样的悲剧已经连续多次发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这些看似偶然的事故背后,实则是中国目前监护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现有的监护人制度并没有严格执行。 “我们夫妻俩周末经常加班,孩子只能自己在家。”老家在湖北武汉的李洋今年31岁,目前在北京工作。大城市快节奏的生活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得他们夫妻二人周末常常加班,而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只能周末独自在家。 “房子太小,把父母接来照顾孩子根本住不下。”李洋说,“每个月的房贷、车贷和生活开销很大,只能拼命地加班工作。周末学校不上课,有时只能把孩子反锁在屋里。” 这一场景对于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80后”恐怕并不陌生,绝大多数的“80后”在小时候都经历过独自趴在窗边或蹲在门口等着父母下班归来。如今,新一代的“00后”也在经历着父母或监护人时常不在身边照顾的尴尬情况。 “对于这些没有照顾自己能力的孩子来讲,独自在家甚至被反锁在家而发生意外,实际上是监护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慧直说,“这种情况下监护人应当受到教育或处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现有的监护人制度并没有严格的执行。” 与一些大城市中监护人制度执行不力或监护人有心无力的情况相比,在中国的广大农村,更为严重的是对于监护人这一身份和责任意识的缺失。 “散养”,在中国农村,是父母和监护人对于未到上学年龄的孩子和假期中的孩子最为常见的照顾方式。小孩一觉醒来就是独自随意的跑出去玩,什么时候饿了就回家找吃的,什么时候累了就回家睡觉,父母和监护人或忙于打工、或忙于种地,管护孩子的方式十分粗放。 在采访时,不少村民告诉记者,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只要给孩子做顿饭,给孩子一个睡觉的地方,平时把孩子送到学校就算完成任务了。“就像小鸟一样,孩子们自己慢慢就学会飞、学会捕食了。” 贵阳市心理卫生健康资讯中心首席心理咨询师陈昌海认为,中国大部分民众并没有意识到监护人这一特殊身份的责任和义务,在保障孩子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同时,对于孩子品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也是监护人所应当做到的。 “以麻江县的窒息事件为例,在烤烟生产地这种具有特殊性的地区,监护人应当增强对孩子地区性的安全教育。溺水如何求助,地震如何避险等帮助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是监护人的职责所在。”陈昌海说。 同时,一些专家认为,儿童事故的频发也折射出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监护人制度还有亟待完善之处。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秦前红认为,目前中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出台细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如何履行职责以照顾或保护儿童。“出台细则能够帮助监护人明确自己的责任,能够有效地规避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或伤亡。” 例如,一些西方国家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时时有人照看,以免发生由于孩子不懂事而导致的危险。离开学校以后,家长自己不能照顾的话,必须托给别人照顾。 周孝正认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不健全、责权不明晰,以及如监护人失职应受到的相关处罚不完善,同样也是导致儿童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一旦发生因监护人失职而造成的儿童事故,哪些机构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帮助或追查,对于监护人应当处以何样的处罚等都应进一步的明确,只有责权明确才能对儿童进行最大程度的保护。”周孝正说。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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