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讯 今后,我省每年将安排公务员招录总数的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记者昨日从省征兵办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鼓励大学生入伍的五项优惠政策。
通知提出,我省每年将安排全省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总数10%,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下士、中士、上士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5分、8分。同时,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安排15%,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除享受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外,再另加5分。在校大学生士兵毕业2年内,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次。同时,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第二项优惠政策中明确,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应征入伍后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复学就读。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
第三项政策规定,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还规定,省和设区市将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企业专场招聘会。通知还明确了大学生返乡应征的生活补贴和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金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