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移民局的定义,“区域中心”首先是经过美国移民局授权批准成立的“一个实体,组织或机构”。根据移民局网站,经批准的区域中心将依据重修订的法规,寻求“推动出口销售的经济增长,提高区域生产力,创造新的职位,并增加国内资本”。每个区域中心都有特别界定的地理区域,可以是任何政府或私营经济单位,只要这个单位是从事于经济增长,提高区域生产力,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国内资本投资的经济活动。通常情况下,区域中心设在目标就业区域或农村地区,为了照顾这些地区,每个投资人的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元。但也有一些区域中心设在发达地区,那里的每个投资者的最低投资额为100万美元。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