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须弥补三大监管漏洞
当下不仅仅在广州大学城,通信基站未批先建的行为在其他地区也很多。业内人士建议,针对经常发生的发射塔选址失范等难题,亟须在三个方面着手,尽快弥补相关监管漏洞:
一是打破“生米煮成熟饭”的被动模式,变事后备案为事前监管。“许多消极案例表明,在当前电信运营商对选址的自主权较大的格局下,加大监管是必要的。”广州市番禺区科技与信息化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说,当前信号发射塔的建造是按照运营商的规划来设计,“不需要做前期审批,在后期进行验收即可。”
另一位知情人士认为,事后监督模式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依靠运营商履行其应负有的社会责任。许多项目并没有走完审批程序,却草草动工,待“生米”差不多煮成“熟饭”后,才慢慢等着手续的完善,然后进行“合理利用”。
二是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随意选址建基站的行为屡禁不止,一方面需要完善部门立法,《电信法》应严格规定基站建造程序,必须有相关的报建手续和环评公示。“但群众举报这种违建现象后,哪些部门去认定?哪些部门去拆迁?都成了问题。”
三是加大环评工作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责成通信运营商对将纳入或已纳入规划方案的基站向附近居民公示,与居民做好必要沟通。基站建造的报建手续、环评征询都应公开化、透明化,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另外,各运营商应加强合作,实行基站共建共享模式,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