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4月14日讯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要交纳学费了。另外,各博士生招生单位要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以及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山东省研究生奖助政策也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万元,并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由省级财政按照博士每生每年1万元标准以及在校生的一定比例对高校给予支持。此外,各高校还将通过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三助”岗位并提供津贴,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