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半个多月就要开学了,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公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从今年秋季起,接受教育部门统筹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自行招收外来娃,小学最高每生每学期收费1600元,初中最高每生每学期收费2000元。除了这项变化外,今年厦门教育的收费标准与去年基本一致。
小学和初中是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杂费和借读费。201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校学生免交课本费,就连簿籍费(即讲义费)也被免了。此外,经统筹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免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不过,从今年秋季起,接受教育部门统筹招生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其他随迁子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民办小学一级校每生每学期收费1600元,二级校1400元,三级校1250元,合格校1100元;民办初中一级校每生每学期收费2000元,二级校1800元,三级校1600元,合格校1400元。
在公办高中,一级校、二级校、三级校和未定级校每生每学期的学费分别为:1050元、950元、900元、720元。今年秋季,高中取消择校生招生,也就没有择校费。
此外,高中也没有借读费一说,也就是说,即使是非本市户口,也不用交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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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代办费只能收四项
孩子上公办幼儿园,要缴交的保育教育费为:省优园日托每生每学期1800元;市优园日托每生每学期1170元;普通园日托每生每学期855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公办园标准的基础上最高上浮15%。
在接受政府财政补贴的民办幼儿园里,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和基本合格园,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
除了保教费外,上幼儿园还要交代办费,但有规定代办费只能收四项:伙食费、省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学具费、幼儿保健费、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全日制、寄宿制)。而且,这四项代办费有实际发生才可收取,幼儿园不得营利。(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 实习生 吴钰诗/文 常海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