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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绕过国会搞移改 只是"雷声大"?

11月20日晚,奥巴马发表电视讲话,公布其移民改革方案。主要有三部分:加强边境安全;部分非移可暂缓遣返,犯重罪者则优先被递解;改革完善移民及非移民系统,鼓励高学历人才及创业者留美。

  • 封面:奥巴马宣布移民改革行政令(来源:ANM News)

[what]奥巴马行政令都改革了啥?    (上图:民众呼吁移改,"别遣返我的父母")

当地时间11月20日,在中期选举中失利的奥巴马在白宫发表电视讲话,宣布移民改革行政命令。奥巴马的讲话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加强边境安全,鼓励高学历人才及创业者留美以及最重点、占据讲话最大比重的部分非法移民可暂缓遣返。

随后,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也对奥巴马的移民改革令做出了官方解释。

1、扩大暂缓遣返项目(DACA)的受益范围,同时工作许可授予年限从2年延至3年;
2、出台一个新的父母暂缓遣返项目(DAPA),允许部分公民及绿卡持有人的父母申请暂缓遣返及3年的工作许可;
3、给部分非法留美的美国公民的子女或者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有条件的豁免;
4、对于有益于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的移民类型进行流程优化和改善;
5、对于绿卡持有人推行公民入籍教育,并允许用信用卡支付公民入籍申请费。

*资料来源:白宫网站,介绍“奥巴马正在做的四件事”。

*打击非法越境,给边境分配更多资源,专注于遣返最新越境者;遣返无证者中的犯罪者而非合法公民的家人;让400万无证者有合法的途径;延长正等绿卡排期的高科技人才的工作许可,留住人才。

具体解释1:DACA项目如何扩大?

①、取消年龄上限:1981.6.15之前出生的也可申请;②、居住起始时间从2007.6.15改成2010.1.1日;③、暂缓遣返和工作许可授予年限从2年延至3年。(预计2014.11.20后90天生效)

具体解释2:DAPA项目谁将受惠?

2014.11.20日当天或之前已经有子女是美国公民及绿卡持有人,自2010.1.1起一直居住在美国,不属于美国优先递解对象者,可以参与DAPA项目,申请暂缓遣返并获得3年工作许可。(预计2014.11.20后180天生效)
*注意并不是所有赴美生子者都符合,必须要能证明2010年1月1日后一直在美国居住。

具体解释3:哪些非法居留者可获有条件豁免?

在美国非法居留180天以上的无证居民,是美国公民的子女或是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证明其离开美国将造成家属巨大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豁免。(具体生效时间待定)

具体解释4:移民局将怎样优化及改善移民系统?

①、USCIS将与国务院共同制定一个分配签证名额的方法,保证在有足够多需求的时候签证都是发给合资格的人;②、简化和优化移民排期系统;③、明确身份调整的便利性,减少不必要的限制;④、明确国家利益豁免的标准;⑤、对于有资格的科研人员、发明家、创业者,如已经获得美国投资人的大量注资,或掌握创新前沿科技有望创造就业的,但尚未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者给予批准;⑥、H-1B持有者在绿卡等待期间,其配偶也能获得工作许可;⑦、与移民及边防执法部门研究国际生OPT延长的实施细则;⑧、对于L1B签证的“特殊才能”给出更明确、系统的解释。(具体生效时间待定)
*请注意“具体生效时间待定”,表明OPT延长、H-1B配偶工作许可等相关政策都尚未有任何实施细则,所以目前OPT仍是12个月,STEM的OPT最长还是29个月。

具体解释5:入籍方面有哪些改革措施?

对于绿卡持有人推行公民入籍教育,允许用信用卡支付公民入籍申请费,下一步探讨费用部分减免的可能。(2015年期间生效)

*资料来源:白宫网站,介绍“国会将需要完成的四件事”

*加强边境力量,增设20000个边境巡查员;打击雇佣无证移民的公司;对于付费且缴税,并通过背景检查,也学习英语,同时也愿意排在现在排期队伍后面的无证者一条入籍的途径;简化移民系统以刺激经济并不拆散家庭。

据统计,奥巴马的移民改革令将使500万非法移民受益,其中华裔非法移民只有10万,可谓“沾了其他非法族裔的光”(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受益”≠“大赦”,而只是暂缓遣返并获得3年的工作许可,毕竟总统的“行政命令”特权只能在原本法律的框架内变动执行的力度,这里就是暂缓“遣返”的执行,而非不执行)。而对于合法移民来说,此次移民改革令对他们最有影响的还是第四部分,即完善移民系统的部分,其中涉及了配额、排期、OPT、H-1B和L-1B的改革,影响力波及在美的留学生、高科技移民、来美创业者及华人社区(如H-1B的配偶等)。

*EB-5方面,此次移民改革行政令并未直接影响EB-5,虽然如此,奥巴马已命令相关部门对政策进行复议,以保证最大限度满足基于就业的移民签证,即EB类签证的巨大需求,所以不排除行政复议中有可能将包括关于EB-5签证名额封顶的“衍生政策”。[更多]

[why]奥巴马为何用行政命令推移改?    (上图:2013一场有关移改的活动)

中期选举(11月4日),民主党失去参众两院,奥巴马成为“跛脚总统”,这既是过去移民改革不成功之果,也是现在移民改革要越过国会之因。

说是“过去移民改革不成功之果”,是因为奥巴马从第二任期开始就一直在强调首要任务是进行移民改革,同时在各个地方做演讲或者表态,都以“要给非法移民一条可以合法的途径”为重点,口头上不停说要强调家庭的团聚,不拆散移民家庭,但是在他任期内遭到遣返的非法移民数却前所未有之多,这当然让几百万的拉丁裔选民不高兴,所以也部分造成了他所在的民主党在中期选举的失利。

说是“现在移民改革要越过国会之因”,是因为中期选举后奥巴马成为“跛脚鸭”,但他依然要为2016年大选的民主党候选人争取一点民意,同时也是要践行他自己的诺言,所以他还是要推行移民改革,但既然成为了“跛脚鸭”,那么想要在国会通过一个“综合移民改革法案”肯定会受到共和党人的阻碍,成功率极低,此时他只能形式总统特权,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一部分移民改革政策。

“事实上,奥巴马绕过国会发布行政命令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12年大选之前,他就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退出了DACA计划,即年轻非法移民的暂缓遣返计划,令百万非法移民受益,当时即被指责是迎合选民。而此次行政命令的广度和深度,它涵盖的受益人数,都史无前例,所以更被选举的另一方——共和党所不满。”

背景1:走到众院就走不动的“综合移民改革法案”

2013年6月27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68票赞成、3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由参院跨党派8人小组经过数月磋商和妥协拟定的综合移民改革法案,移民改革的主战场随之转移到共和党控制的众议院。但就像白宫网站上说的那样,已经过去了超过500多天,众院还是不愿就这一法案进行投票,一直搁置。

事实上,共和党也认知到移民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们也没有完全否定移民改革案,只是他们更倾向着分块逐一地改革临时劳工、高技能人才及投资人签证项目,而奥巴马和民主党则相信从根本上解决移民问题的唯一途径是通过一个包含所有签证类目改革的完整的移民法案。由于现在共和党同时控制参众两院,所以可以预测未来新国会可能会把“理工科毕业移民法案”等单独拿出来推,形成多个单个的移民法案。

背景2:行政命令是什么?是否“违宪”?

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会有立法权,制定法律,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行政范围;政府有行政权,即执行法律;然后法院有司法权,即确定法律的适用性和法律不至于违背宪法。奥巴马作为总统可以发布“行政命令”,即CFR,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就是属于政府的行政权范畴。当然,如果民众愿意告奥巴马总统“违宪”还是可以告的,不过要让最高法院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是否判定其违宪。

在移民方面,总统的行政命令是如此下达的:移民事务是在国会制定《移民法》框架下由一系列部门,如国土安全部、移民局、劳工部等进行运作。而作为行政系统的最高命令者,奥巴马作为总统有指导这些部门运作的权限,从而进行不推翻规定下的运作。事实上,行政令一直是政府和国会讨价还价的工具所在。毕竟任何一部法律的执行是靠政府的,如果政府停止对某部法律的运作,实际上这部法律就处于名存实亡状态。但政府毕竟只有行政权,即使用行政命令与拖回讨价还价,得来的也只是一个临时的命令,非法移民要想永久合法,还得靠移民法的改变。

[how]哪些华人将受惠?谁会反对?    (上图:民众声援移改,"我只是想要留下")

对于华人来说,除了10万华裔非法移民满足申请暂缓遣返的资格外,其他受惠者包括:

1、OPT的延长对于留学生的海外合法居留时间有了保证,广大留学生群体可以长期使用OPT工作,更频繁的更换合适的工作,不用担心因为H1B的问题被不喜欢的公司或者工作所牵制,但是还是有留学生对这一改革措施并不满意,因为无论OPT怎样延长都只是OPT身份,要拿到H-1B工作签证还是要抽签。(但是总统并没有行政权利来增加H-1B配额,它属于立法的范畴)
2、H-1B在等待绿卡期间,其配偶也可拿到工作许可,因为白宫的报告显示新增员工主体是H-1B持有者的配偶,然而硅谷的高科技业人士却并不赞成这一做法,认为此举无益于招收外国人才;
3、对于赴美生子但是逾期滞留的华人(2010年1月1日之后都在美),短时间内不会被递解,反而会获得工作许可,可以合法的工作;
4、在美国创业的华人,在高科技领域有一定成就的技术工人或者科研学者可能会更容易的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5、L1B签证的持有人可能会获得一些在申请绿卡方面的优惠条款。

虽然听起来奥巴马的移民改革令能让很多人受惠,但中期选举之后,共和党握有两院多数,这个行政令到底能再多大程度上执行,还是个未知数。

共和党:想尽一切办法反对 但也要避免政府关门

共和党很清楚,被奥巴马暂缓遣返的这些非法移民将来成为美国公民之后就会为民主党投票,会影响到共和党未来的选情,因此势必会拼命狙击。共和党人此前批评奥巴马严重越权行事,暗示其专制得像个“皇帝”。

具体怎么样去反对,目前我们看到共和党除了第一时间众议院议长博纳提出反对之外,日前德克萨斯州以及多个由共和党控制的州(包括阿拉巴马州、爱达荷州、密西西比州和犹他州等)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指控奥巴马的这一行政令是非法的。德州司法部长格雷格·阿伯特称,奥巴马总统未履行其忠实执行法律的职责,移民法应由国会制定并适时地加以修改,总统没有这个权利。

另外,虽然日前众议院以219票赞成、197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防止行政大赦议案”,但该议案只具有象征意义,无法阻止奥巴马采取行动。白宫说,如果议案最后送交白宫,奥巴马的高级幕僚将会建议他否决这一议案。茶党议员克鲁兹表示,比起这种“毫无意义的作秀式投票”,共和党应该拒绝为奥巴马移民新政提供拨款。

同时共和党也认识到不能通过拨款预算案来向奥巴马施加多大的压力,因为一方面他们也不想再次因为预算上的谈不拢让美国政府陷入关门的窘境,另一方面一个比较复杂的因素是共和党难以控制的:总统移民行政命令的主要执行机构是美国公民和移民局,而那个机构完全靠移民申请费运作,因此国会拨款程序无法切断其资金来源。

奥巴马:如果你不认可行政令 那就别搁置移民法案啊

对于总统是否有这个权利、是否对于“违背政治秩序”,白宫给出了一个逻辑上既带有自洽性,又带有故意为之的含糊性的答案:它对驱逐哪些非法移民有“检控裁量权”;按照先例,它有权保护特定群体不受驱逐;它还拥有向受保护者发放工作许可的法定权限。因此,不存在针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给予保护以及向近半非法移民发放工作许可的法律障碍。

同时,纽约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洛杉矶市长贾希提(Eric Garcetti)、休斯顿市市长帕克(Annise Parker)等25位市长组成了一个支持并帮助执行奥巴马总统有关移民事务行政命令的联盟,该被称作移民行动城市联合(Cities United for Immigration Action)的组织说,他们将致力于在地方层面贯彻奥巴马在上个月推出的行政命令,力促国会对移民事务改革采取行动并呼吁基层民众对总统给予支持。

在美国广播公司的节目中,奥巴马回击共和党人的批评说,如果共和党不满自己的“单边主义行径”,完全可以通过一项法案解决移民问题。——And to those members of Congress who question my authority to make our immigration system work better, or question the wisdom of me acting where Congress has failed, I have one answer: Pass a bill!

普通人民反应:《今日美国》的民调显示,有多达46%人认为,总统应该等待由共和党控制的新一届国会采取行动,仅44%的人表示支持总统;此外有10%的人对无论国会还是奥巴马移民改革都持不支持态度。

这么重视及便宜非法移民,
对合法移民不公!

结语

奥巴马的移民改革令仔细看得话,最早的执行时间也是2月底,更多都是具体生效时间待定,这期间很多细则都处于待讨论阶段,而且随着明年1月新国会班子上任,共和党控制参众两院,这一“跛脚”总统的行政令能执行到什么程度,都是个未知数。所以,还是别放那么多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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